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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這麼愛為什麼還可以在一起?


交往看看,說不定就會愛上了。
結果到最後其實根本也沒有變得比較愛,
那就說我們不適合,分開對彼此都好。
那為什麼一開始還要交往呢?


只是要填補空虛寂寞吧,只是想找個人陪吧,
甚至只是想找個人做愛吧。


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,我真是理解不能。



為什麼不愛我還要跟我在一起?
為什麼不愛我還要天天說愛我?


種種的跡象從一開始就看得出來他並不愛我,
我為什麼還能替他拙劣的演技找一大堆藉口來自我安慰?

我好好一個人為什麼要被這種人糟蹋?
一想到就覺得很生氣,氣到發抖,氣到想哭。

氣他怎麼可以這樣,也氣我自己怎麼可以這麼笨。


到底為什麼不愛我還要跟我在一起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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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六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